行人撞“宝马”被索2万元修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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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9:22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刘先生与同事嬉闹时闯入机动车道内,与一辆宝马车相撞。交通队认定刘先生作为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7日,宝马车车主向刘先生索赔近2万元修车费一案开庭。据悉,这是海淀法院审理的首例无责车主状告全责行人的案件。宝马车属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代理律师说:“事故发生当天,公司司机就将被撞行人送往医院,并垫付了3万元医疗费。宝马车的右大灯和右后视镜都被撞坏,修车花了近2万元。”此案在第一次开庭时,被告刘先生提出反诉,要求索赔误工费等,并提出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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