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酒楼拆迁诈骗9.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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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9:3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天法宣)4个骗子假扮酒楼老板和工作人员,以发包拆迁工程为饵,欺骗两名做建筑生意的被害人交了9.5万元“进场费”。日前,天河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决其中两人有期徒刑10个月和1年。 广州人“肥鸡”(另案处理)、“马骝”(另案处理)、黄某、朱某4人时常纠合在一起商量如何骗钱。2004年6月,他们将诈骗对象锁定在急于承包工程的建筑商身上。2004年
2004年6月21日,“肥鸡”再次打电话给陈某,称如要承包拆迁工程就得和他签订合同,并交纳10万元的“进场费”。当日中午,陈某、梁某前往天河某酒楼,“肥鸡”等人利用盖有伪造公章的《证明书》及伪造的“黄志坚”身份证等,与陈某签订了一份《分包工程合同书》,陈某及梁某共被骗去人民币9.5万元。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