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来吉林省1/4律师外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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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32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胡占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昨开始对我省贯彻实施《律师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的汇报。 据悉,自《律师法》1996年颁布以来,我省的律师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共有律师机构325家,执业律师2128人。1996年省政府组建了法律顾问团,成为全国第一家设立法
目前,我省有执业律师2128人,占全省人口的万分之零点七八,低于全国万分之零点八五的平均水平,律师资源多集中在省会和中心城市,边远的县(市)百姓请律师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另外,我省律师外流现象也比较严重,1997年以来,流动到外省市执业的律师达512人,相当于现在规模的1/4。 省高级法院建议:延长律师实习期至2年~3年。在“律协”内部设立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对实习期满的律师进行考核,保证上岗律师的素质。 省检察院建议:设立取保候审司法审查制度。对司法机关不同意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设立救济措施,进行公开听证或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 省司法厅建议:国家在政策上应扶持律师资源匮乏的边远县份,保证在每个县都能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