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维修空调遇麻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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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36 今日扬州 | ||||||||
今日扬州网消息:前天,渡江南路某单位杨先生反映,其所在单位一台空调坏了,找到“路路通家电维修”上门维修,花费235元,当时经调试可正常制冷。可仅仅过了一天,空调又坏了。而该单位维修发票上注明“质保一年”。 记者随后向该维修单位了解情况。一位李先生说,前天上午已派人前去检查,空调不制冷的主要原因是,前一天刚充的氟利昂跑掉了,可能是管路没有焊接好,已约定次日上门
市消协一位杨女士说,根据有关规定,空调维修后,保修期内必须保证客户正常使用,过了保修期一般也要保证正常使用一个月。她特别提醒消费者,应找有资质的单位维修,万一出了问题便于找对方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