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投标形式选“管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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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45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金勇报道 昨日,新世纪花园业主委员会陈主任将一份物业公司招标委托书交到市物业管理中心,要求以招投标形式选物业。这是无锡居民小区的业主第一次希望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找物业。 据陈主任介绍,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公司与新世纪花园原开发商签订的协议2005年6月30日到期。
向物管中心交委托书之前,业委会以书面形式向小区全体业主征集意见,有人极力主张陆家嘴物业公司继续管理小区;也有人则强烈要求陆家嘴物业公司立即离去。为公平起见,业主委员会最后决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在全市选择下一任物业公司,同时也邀请陆家嘴物业参加竞标。 市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薛江水介绍说,以往如太湖花园二期、莲蓉苑等小区业主也曾用选聘等方式选择物业,但这些都是业主委员会自己与几个物业公司双方协商,或邀请几个物业公司来小区让业主们根据意向公开选择。可这些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没有根据物业管理招标活动的有关规定,如出具招投标书及按照招投标法定流程进行,因此不能算是招投标行为。 他认为,业主选择非前期物业可有多种方式,只要体现业主意愿,协商与招投标等形式都是可以进行的,而国家更鼓励使用招投标方式。目前,新世纪花园有意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是市场化的大势所趋,今后无锡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小区业主去尝试这种新的方法来选择小区的“管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