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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秩序要规范交管局重申“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57 每日新报

  王科军杨毅王栋

  新报讯 【记者王科军通讯员杨毅王栋】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的停车秩序,昨天交管局就依法处罚违法停放机动车重申了 5条规定。

  5条规定为: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交警可委
托清障公司将违法停放机动车拖移至停车场,清障公司收取拖运费用;交警摄录违法停车事实,填写违法停车通知书后,通知清障拖运公司;摄录取证已完成,拖运违法停放机动车过程中或清障车辆到达现场尚未实施清障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已在现场的,由交警实施处罚,清障公司收取空驶费用;违法停放机动车被拖运离开停放地点后,应及时将违法停放通知书传至属地交警支队,由属地交警支队实施处罚;违法行为人凭处罚决定书和清障费缴费凭证到车辆存放地点提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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