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章要向所在单位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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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1:32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行人走路今后再也不能过于“随便”了。6月7日下午,城关交警大队组织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举行了行人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要求辖区单位切实行动起来,规范行人交通行为,共创文明交通环境。对违章的行人,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限期追查处理。 城关交警大队围绕“关爱生命,文明行走”为主题,就彻底整治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人,进行广泛动员。大队创建了庆阳路十字、静宁路北口十字、双城门十字3处“行人
作者:晚报记者张少杰 特约记者吴存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