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行人违章要向所在单位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1:32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行人走路今后再也不能过于“随便”了。6月7日下午,城关交警大队组织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举行了行人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要求辖区单位切实行动起来,规范行人交通行为,共创文明交通环境。对违章的行人,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限期追查处理。

  城关交警大队围绕“关爱生命,文明行走”为主题,就彻底整治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人,进行广泛动员。大队创建了庆阳路十字、静宁路北口十字、双城门十字3处“行人
交通文明示范岗”,并在这3处岗位设置“行人交通违法执法点”,纠正处罚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以点带面,全方位开展整治。城关交警大队将重点治理行人不遵守人行横道灯、不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随意横穿道路、翻越护栏、在机动车道拦乘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

  作者:晚报记者张少杰 特约记者吴存庆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