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办作检讨 被拆宫灯原址恢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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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2:5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在会上,春熙路街办党工委书记李青首先对宫灯拆除一事进行了说明。李青说,宫灯地处红星路广场中心地带,由于夜晚灯光的效果,在周边拆除后,没有起到聚集人气的作用。同时,该街道办事处想引进某品牌咖啡店,于是街办决定将宫灯迁移至红星路北口,使之成为红星路和蜀都大道结点的标志,起到更加明显的点缀与美化作用。同时也填补红星路北口缺少标志性建筑的不足。 “这么大一件事情,作为办事处,没有按照应该的程序进行,没有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办事处在这件事上作出深刻检讨。”李青说,办事处在这件事情上,大局意识不强,下一步加强大局意识、程序意识,该汇报的汇报,增强规划意识等,同时愿意接受区委的决定。锦江区反思:吸取教训 增强四个意识 锦江区区委书记白刚、区长陈智指出,从红星路宫灯异地迁建一事中,反映出该区个别单位对涉及区域发展的事情,只有急于求成的愿望,而忽视了程序和影响,出现了未能站在全市的全局去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情况。这件事情还说明个别单位和部门大局意识不强,未将区域的利益与全市的发展统一起来,在未履行请示报告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全市的文化标志性建筑进行异地迁建;规划意识不强,没有进行全面规划和征得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宫灯迁建的布局是否合理未进行科学论证;保护文化建筑意识不强,对文化标志性建筑物异地迁建,应通过一定的程序,应向社会公布和征得设计者的意见。 为此,锦江区要求全区干部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增强规划意识、文化意识、全局意识、程序意识,并将这些要求推进到各项工作中去。宫灯堆墙边盼“返家” 宫灯拆除之后它的命运怎样?昨日下午,记者随同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辜金山来到东大街城守街旁的一块待建地块上看到,数条外面涂着红漆、6米多长的宫灯钢架堆放在地块围墙边上,地上长满了杂草。钢架的底部因为拆除,切割的痕迹非常明显。随后,记者在春熙路中山广场的地下室内看到,宫灯的20多块玻璃堆放在地下室的配电中心内。设计者:恢复尚有一定难度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拆除是什么目的?恢复又是什么目的?”昨日,当记者把宫灯又将重新在原址上恢复的消息告诉其设计者许宝忠时,远在上海的他表示对这一行动非常不理解,“他们是不是太轻率了?” 许宝忠说,宫灯的下端是个水池,并有地下水管网,为了使得其与地下管网巧妙结合,他们花了很多力气。“要恢复可能会有一定难度,但还是能行。”许宝忠先生说,自己目前不了解破坏的程度,所以无法作出需要花多少经费的判断,但他表示,如果工程方面需要他配合,他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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