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整治干部“借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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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3:38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贵溪讯记者刘祚保报道:针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逆向借调、随意借调、人情借调等问题,日前贵溪市委研究决定 ,借调干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空余编制;二是实行顺向借调,即行政编制干部可借调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事 业编制干部只能借调到事业单位工作,不能借调到行政单位工作;企业人员不能借调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同时,借调干部必 须由借调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报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领导审批, 再凭批准的借调通知单通知借调干部到借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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