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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联手救贼”背后我们在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3:49 新桂网

  新桂网据《大河报》6月6日报道,3名男子在河南新郑市某木材公司行窃,被值班工人发现后,其中一人钻进附近某废弃化工厂的污水管道中,因管道内积存气体可能使人中毒,新郑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的抢救人员历时2小时,三次在水泥管道上打洞,终将这名男子救了出来。

  动用这么多人力物力、像抢救因公遇险者一样联手抢救小偷,这样的场面并不多见。
抛开人道、人权、法理等宏大的道理,笔者在深深地感动之余,想从与我们自己生活、生存息息相关的角度来谈谈这件事。

  这个盗贼是个17岁的孩子,这个年龄正是容易犯罪的时期——充满了冒险的欲望,真、善、美的价值观还没有在意识里牢固生根。那么,如果我们用“死了活该”的心理让他去死,这不是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

  当这个小青年被救出后,他也许会这样想:“那些抓我的人,只不过是想让自己受点惩罚、从此改过而已,他们仍然尊重自己的生命和尊严,仍然相信自己会变成一个新人。”这样一来,他很有可能从此洗手不干。如果所有公众都能用这样的行动对待所有犯错的年轻人,就有可能不断降低社会犯罪率。在这种情况下,包括现场抢救的人在内,所有公众都将是受益人。

  如果现场的人没有救他,他自己侥幸逃生后就可能会充满对整个社会的仇恨,从此破罐子破摔,用更加恶劣的手段危害这个社会。如果真的是这样,所有公众都有可能成为他的牺牲品!

  如果这次没人救他,这个事件就会成为一个活教材,不但影响在场的人,还会呈放射状向周围传播,就会影响许多人的思维方式,就有可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复制出更多类似的事件——这时候,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有可能成为这种社会氛围的牺牲品!

  遇到这一类事情,我们一定要向前看,不要往后看,不要用惯例指导思维;一定要理性,不要让情绪左右自己。这既是为他人,为这个社会,更是为了自己!(岳建国)

  作者:岳建国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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