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流浪人员岂能一扔了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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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3:49 新桂网 | ||||||||
新桂网2005年年初,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要求由民政局牵头,公安局协助整顿市容。1月21日,两家单位开始对县城里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进行收容遣送。然而,当天他们并没有将7名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送往救助站,而是扔到了邻县的荒郊野外,其中有5人失踪,至今下落不明(据《中国青年报》6月7日报道)。 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作为社会的最底层、最弱势群体,本来就是一些无助的人
之所以会出现“市容杀人”,在笔者看来,与政府有关部门“投机取巧”的工作作风有关。如果说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影响城市市容的话,那么,赣州市崇义县有关部门只是将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送出城区的做法,显然是在“投机取巧”。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不在崇义县城之中就可以了,至于他们到哪里去,那就是其他地方的事情。如此,城市的市容是得到了暂时整治,然而,却没有使问题得到最终解决,整顿市容只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如此行政作风,是“欺与骗”的最生动体现。 然而,这种“欺与骗”却要用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的生命为代价,实在让人感到恐怖。“市容杀人”,还因为在一些部门眼中,人的生命还没有他们的工作重要。在一些人看来,他们的工作不是为“人”服务,而是要让“人”为他们的工作服务。当一些人影响了他们的工作,他们就要采取各种手段来对待,竟不惜漠视人的生命,践踏人的尊严。赣州市崇义县为整顿市容,将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扔到荒郊野外的做法难道不是在草菅人命吗?这些弱者是有生命的,他们的生命理应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尊重,无论这种生命生活在何种的状态之中,无论这种生命只是如草根、沙粒般的渺小。然而,为了市容,他们竟然被政府有关部门抛弃了。一个不懂得尊重人的生命的政府执法部门,同样让人感到恐怖。 总之,“市容杀人”缘于“欺”与“骗”的行政方式,缘于“以己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的行政观念。行政方式不改,行政观念不变,“市容杀人”难止。 山东 刘太福 作者:刘太福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