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个人售房征收20%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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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4:52 扬子晚报 | ||||||||
常州电 记者日前从常州市地税部门获悉:今后,该市个人卖房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个人销售房屋缴纳的税收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其中,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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