驶离疫情发生地发热旅客要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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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8:31 法制晚报 | ||||||||
国内发生重大传染病期间——— 本报讯国内发生重大传染病期间,我国将要建立旅客健康异常情况登记制度。记者今天上午从铁道部了解到,机场、车站、港口配备必要的医疗卫生设施,方便就地隔离和观察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
据了解,国家卫生部、铁道部、交通部、质检总局、民航总局于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的通知》,要求五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联动协调机制,预防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传染病流行期间,在往返国(境)外疫区、驶离国内疫情发生地以及在动物鼠疫流行疫区有停靠站的交通工具上,都要建立旅客健康异常情况登记制度。有关人员若在巡查时发现旅客中有发热病人,将登记患者及其随行人员姓名、家庭住址。假如发热病人确诊患有传染病,有关人员将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 作者:王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