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六项政策扶持农村连锁经营网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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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20:0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6月8日消息(记者陈瑜艳通讯员金连升)日前,浙江省经贸委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六大项扶持政策,促进连锁经营在浙江省农村的迅速发展。这对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特别是连锁经营业态,从流通源头保障农村消费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 以“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快形成规范、竞争、开心、有序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保障农民消费安全,是今年浙江省政府为民办实事10件大
这六项扶持政策:一是实行统一纳税制度。连锁龙头企业在省内实行跨市、县经营,凡与总部微机联网,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直营店,报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同省财政厅备案后,可由总店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连锁企业实行统一纳税后,所属地区间财政利益由省财政厅制定调整办法。 二是扩大企业经营范围。明确连锁龙头企业直营门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由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用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手续。允许连锁超市门店按乙类非处方药条件经营部分中药材(饮片),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设置条件也将适当放宽。 连锁龙头企业直营门店经营音像制品、书籍报刊,可持经原发证部门加盖确认印章的连锁总部许可证复印件,到当地县级文化或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后,直接换领相关证件。加盟店(包括加盟放心店),经总部承诺担保经营责任,可参照直营门店办法执行。连锁龙头企业直营门店经营卷烟业务,可由直营门店或连锁总部统一向各门店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专营许可证,并可适当放宽现有数量和间距限制。可实行统一订货、集中配送。 这三大经营范围的扩大,将对微利的农村连锁经营门店改善经营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简化证照办理程序。连锁龙头企业开设门店,可持加盖总部确认印章的总部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新开设连锁门店,对卫生状况、员工健康状况和卫生管理制度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卫生许可证。 四是改进执法检查方法。要求用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执法检查,各执法部门之间、部门上下级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合执法机制,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五是加快网点规划和配送中心建设。支持连锁龙头企业拓展网点,建立配送中心,其仓储等项目用地,按仓储用地执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对配送运行提供市区通行便利。 六是给予财政政策扶持。从2005年起3年内,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重点支持连锁龙头企业的信息化改造和配送中心建设,鼓励连锁龙头企业到没有连锁超市的乡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新设门店。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