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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检机构更名“反渎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1:36 新京报

  最高检要求地方检察院年内完成更名;最高检渎检厅名称不改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透露,全国省以下(含省级)各级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机构将统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最高检已发出上述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完成更名工作。据该负责人介绍,更名工作没有明确时间表,但原则上应在年内完成。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新名称更能体现职责、名称的一致性,与检察机关内设的反贪污贿赂局一致,更能显示检察机关两大侦查职能,有利于侦查一体化建设,排除干扰和阻力。此外,新名称更具合法性,内涵外延更具科学性,便于人们理解。

  最高检提出,地方各反渎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内设机构方面进行强化。

  地方渎检机构更名为反渎局后,最高检的渎检机构是否会相应更改为反渎总局?一直以来都有类似传闻。昨日,最高检渎检厅负责人明确否定了该传闻,表示最高检的渎检机构不会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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