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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契税发生变化、现房买卖合同上网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1:43 北京娱乐信报

  房屋交易契税发生变化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对于我市在5月31日(含)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面积超过140平方米二手房,但单价低于每平方米9432元的个人来说,如果您抓紧在8月31日前办理契税的申报纳税手续,可以享受到按1.5%的税率缴契税的“优惠”。

  8日,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建委联合出台了“京地税营〔2005〕279号通知”。而对于6月1日之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人,都要按照新标准来缴纳契税了。

  对于在5月31日(含)以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单价低于9432元/平方米,面积却在140平方米以上二手房的个人,如果赶在8月31日前,将按房价的1.5%缴纳契税,8月31日后就要按3%缴税了。

  对于在今年5月31日(含)以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单价超过每平方米9432元的,符合新普通住宅标准的二手房,如果您在8月31日之后缴契税反而划算,可以按照新的普通住宅标准,执行1.5%的税率。

  现房买卖合同上网征求意见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从明天开始,《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与《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征求意见稿将上网面向全体市民征求意见,正式文本将于本月底出台。

  与此前合同范本出台的程序不同的是,此次的两个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将不进行公开听证,而是采取网上征求意见的方式。广大市民可登录“首都之窗”、“千龙网·工商视点”、“首都工商”、“北京市建委”等网站提出修改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有关部门将根据市民的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整理,并将于6月底前定稿正式公布、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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