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情况台胞仍可落地办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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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4:03 东南早报 | ||||||||
省台办解答台胞办理大陆证件签注有关事宜 早报讯(记者康云)最近有台湾居民反映,在我省的沿海口岸已取消了为台胞落地办证。昨日,省台办就此发出专门申明,并就台湾居民办理大陆证件签注有关事宜进行详细解答,以消除因口岸办证条件的调整而在台湾居民中引起的误解。
七类情况仍可落地办证 从2005年5月30日起,我省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及入境签注已启用新证和新式签注。为避免发生口岸通关拥堵现象,公安机关要求台湾居民应提前办好入境证件及签注,对因紧急事务确需临时来大陆的七类情况的台湾居民可继续在口岸落地办证及签注。 七类情况的台湾居民是:1.临时应邀来大陆进行教育、学术、文化、卫生、体育交流的;2.应邀来大陆进行紧急商务活动的;3.临时应邀来大陆参加贸易洽谈或商品交易会的;4.临时应邀来大陆参加设备安装或工程抢修的;5.因疾病需来大陆紧急治疗的;6.来大陆探望危重病人或奔丧的;7.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因紧急事务确需临时来大陆的。 首批确定八家代办机构 据了解,为方便台湾居民出入境,我省公安机关已正式启动签发五年期台胞证及为金门、马祖、澎湖居民办理一年有效多次往返签注的工作。台湾居民从我省沿海口岸入境需办理上述证件签注或因紧急事务确有需要临时入境的,均可通过代办机构向福州、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 为给台湾居民更多的选择和方便,我省首批确定了八家代办机构。八家代办机构是:1.海峡友谊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2.福建省中国旅行社;3.福建神州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4.福建鑫安船务有限公司;5.福建省建安技贸公司;6.厦门鑫中铁旅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7.厦门溢源因私出入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厦门市因私出入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此外,省台办昨日还特别强调,我省公安机关对在口岸落地办证及签注的台湾居民收取的办证费用不变,通过上述八家代办机构办理证件及签注会另收取一定的代办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