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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1克半判刑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7:0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尽管交易毒品的重量只有1.5克,但嫌疑人刘大勇还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昨天上午,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刘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12月26日,刘在新乡市儿童公园与原阳县吸毒人员邢某交易时,被民警抓获。经讯问,去年,刘曾先后5次卖给邢某毒品,共1克。刘还曾卖给原阳县另一名吸毒人员张某毒品0.5克。经新乡市公安局鉴定,从刘大勇贩卖的毒品里检测出含有巴比妥和咖啡因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刘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昨天,判处刘大勇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线索提供张庆俊王伟李瑾记者韩景玮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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