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周至“11·27”特大交通事故案昨在巴中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7:24 三秦都市报

  本报巴中讯 特派记者赵福生备受各界关注的周至“11·27”特大交通事故案昨在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按时开庭。由于原告方与第二被告方西安市公路管理局在身份核对等问题上分歧较大,法庭中途休庭3次合议。12时许,合议庭无奈宣布,此案暂时休庭,择日开庭再审。

  124名原告联名起诉﹖

  当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采访时看到,第一被告四川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告西安市公路管理局及第三人中国人民财险股份公司通江支公司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均已到庭。原告方4名委托律师却仅有2人到庭,而124名原告车祸死伤人员家属却来了不足20人。法庭在确认被告方到庭人员应诉资格时,原告方委托代理人在法庭上声称,由于原告分布在巴中市偏远山区,到庭以及索取身份证明不便,希望法庭审后再审查原告方资格。对此,法院当庭没有作出认定。由此,原告是否真有124人联名将被告诉上法庭成为人们心中的一大谜团。

  同所律师代理一起案件

  在确认各方委托代理人身份时,第二被告提出,原告律师与第一被告的一位律师同为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该所律师此前还出任第一被告下属的通江车队的法律顾问。那么,这一同所律师既为同一案件的原告服务,又为其被告服务的做法有违国家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精神不符。

  原告方委托代理人解释说,他们是接受通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代理原告方起诉的,与相关规定并不冲突。当庭,法院未就此作出认定。此事成为人们心中的又一谜团。

  原告律师当庭更改原告名字

  当日开庭后,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更改了4名原告的名字,补充了部分原告的文化程度、出生年月、职业等身份要素。

  就此,休庭后,记者采访原告方律师,得到的解释是,由于这个工作量很大,出现了一些瑕疵。

  法庭宣布休庭后,面对旁听人员的疑问,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工作人员再次表示,他们一定会秉公办案,依法审理,作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判决。

  此前,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佰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明确表态,法院欢迎媒体监督,并且一定会做到公正审理。

  此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女运管违规签字法院判决拘役3个月

  本报巴中讯 李继承 路明 特派记者赵福生违规签下5个字,为己换来3个月刑。记者昨从有关方面获悉,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运管员向娟2004年11月26日中午快12点时,在没有清点川Y69999号客车实载人员情况下,在《四川省超长线路客运汽车派车通知单》上签署了“运政手续齐”,并加盖了通江县运管所驻站办公室公章。导致12时30分许,原本准载51人的川Y69999号客车实载旅客64人出站驶出该站,最终酿成了“11·27”特大交通事故。

  向娟因违规签写“放行单”,被法院认定犯有玩忽职守罪被判处其拘投3个月,缓刑6个月。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