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拟取消医院太平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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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7:2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淄博讯为了给病人、居民创造良好的医疗和居住环境,减少疾病传播途径,淄博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做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医院太平间。 该市要求有条件的殡仪馆和医疗机构可先行试点,签订协议,取消医院太平间。各医疗机构自取消太平间之日起,死亡人员的遗体要由民政部门的殡葬专用车接运到殡仪馆存放。各殡仪馆要分别设立殡葬服务热线电话,遇有丧事,医院或丧主可直接拨打殡葬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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