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资助费不超过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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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7:29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针对目前机关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存在的滥发学历学位证书、片面追求学历学位等问题,昨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定了《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予以规范。 《意见》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读研资助经费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鼓励脱产学习,但可在年休假的基础上再增加14天假期,用于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从2005年7月1日起,机
《意见》还指出,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须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确因工作需要要脱产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记者周华平 实习生 侯 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