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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方便台湾居民新措施 三方式申请落地办证签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7:48 华夏经纬网

  中新社厦门六月八日电(记者陈悦)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晓彬今天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就厦门已取消为台胞落地办证的说法进行了澄清。

  李晓彬说,厦门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今年五月三十日启用新版一次有效《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后,该口岸并未如传言所说已经取消为台胞落地办证的做法。他表示,厦门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在原有办证方法的基础上又采取了方便台湾居民的新措施,提供三
种方式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在厦门口岸申请落地办证、落地签注时选择。

  李晓彬介绍:第一种方式是口岸现场受理,公安机关要求台湾居民应提前办好入境签证及签注。但对因临时应邀进行文体教育卫生交流、紧急商务活动、贸易洽谈或商品交易会、参加设备安装、工程抢修以及因疾病需来大陆紧急治疗、探望危重病人或奔丧等七类紧急事务确需临时来大陆的台湾居民可继续申请落地办证及签注。李晓彬强调,在过渡阶段,有关部门仍在口岸为台湾居民落地办证、落地签注。

  第二种方式则为网上预受理,台湾居民可通过代办机构在互联网上进行落地办证、落地签注预受理申请。第三种方式则为团队受理。

  李晓彬同时指出,因经厦金航线往来两岸的台湾居民直接申请落地办证、落地签注的人数有增无减,口岸通关拥堵情况在所难免。公安机关鼓励更多台湾居民申请办理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而首次申请或持有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台湾居民可按需要办理一年有效多次出入境签注,费用与一次有效签注相同。

  李晓彬介绍说,台湾居民可以通过代办机构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目前福建省首批已经确定了八家代办机构。公安机关对在口岸落地办证及签注的台湾居民收取的办证费用不变,而台湾居民通过代办机构办理的,代办机构将会收取一定的代办费用。(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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