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34宗半拉子工程将被代为处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8:0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6月8日讯(记者谢向荣林书宣)今年4月15日,海口市在媒体上发布公告,要求停缓建项目产权人在5月15日前来申报处置方案。但记者今天从海口市规划局获悉,到今天为止,239宗未完成处置的停缓建工程中,仍有34宗项目的产权人没有前来申报处置方案。有关人士表示,这些不来申报续建方案的项目将在近期转为代为处置项目。 据了解,今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延长处置海南积压房地产税收的优惠
据介绍,这34宗不申报处置方案的项目多为原琼山市的停缓建项目,其中有18宗位于桂林洋一带,原报建多为别墅、度假村、综合楼等类型,还有一些项目位于凤翔路、新大洲大道、红城湖大道等城市交通主干道上,停工时间大多已近10年,严重影响着城市的景观。 记者今天电话采访了其中一家停缓建项目产权负责人,询问为何不及时到规划部门申报处置项目方案?该负责人说,目前已有意要对项目进行盘活,但因某些不便透露的原因还没有到规划部门申报处置方案。 海口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不来申报处置方案的项目可能存在着产权人较多、债权债务纠纷复杂、利益分配不均衡、涉及诉讼多等因素,但具体每一个项目为何不来申报处置方案、下一步将进行怎样的处置方法,将在正式转入代为处置后,进行具体的调查,并按“公告—听证—检测—评估—拍卖—协助过户—复工”的程序进行代为处置。 作者:谢向荣 林书宣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