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检察院渎检机构更名反渎职侵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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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8:15 天津日报 | ||||||||
杨维汉 据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杨维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8日表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
“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迫切需要。”这位负责人说:“从目前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工作看,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有不少新领域、新罪名没有触及,或者深入查办不够,致使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惩治力度不够,检察机关在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方面一直比较薄弱,影响了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这其中,检察机关渎职侵权侦查机构设置不科学,名称不统一,力量配备弱化是直接的重要原因。渎职侵权侦查机构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正是要从组织机构上强化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