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竟成公开辩护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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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8:41 沈阳今报 | ||||||||
岳建国 面对记者采访,河南省登封市煤炭局正科级协理员胡书杰说,自己在任职局纪检书记及行政监察室主任期间,给辖区的东坪煤矿办批文、帮现任煤矿矿长董有路当上矿长,并帮煤矿筹集资金,所以去年他退居二线后从煤矿拿到的80万元“困难补助费”和“劳心费”理所应当。而东坪煤矿矿长董有路对记者说,胡当初给自己办了不少事,但已送给他上百万元
读着这样的报道,笔者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两个人干的完全是上不了桌面、见不得人的违法违规勾当———官商勾结谋私、伤害市场公平,可他们二人面对记者采访时,竟然毫无忌讳,用出自肺腑、言之凿凿、理直气壮、不容置疑的口气公开为自己辩护! 这太让人不可思议。以往的官员们,干起违法违规之事,大都阳奉阴违,不得不拿到桌面上说事时,起码也还要以正当、正义、合理合法的面孔冠冕堂皇地遮掩一下,也就是说,他们使用潜规则时,还有一个上限,仍然知道哪是对的、哪是错的、哪些是见不得人的,还没有完全失去是非感。可是,登封市的这两个人,已经完全失去了正义的概念,头脑中连法律、法规、政策、政令的影子也没有了,只有“我讲义气,你不能负我;你对我不仁,我对你不义”的江湖规则。 我想,如果他俩平时不完全沉浸在这样的语境中,肯定讲不出这样的话!面对记者,他俩不是故意留下腐败的把柄,而是已经失去了用“显规则”即正义规则说话和思维的能力,有意无意之中,将所有记者、检察官、法官都当成和他们自己一样的人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