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城检查工资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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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9:0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实习记者 肖鸣镝)单位给你按时支付工资了吗?给你办理养老保险了吗?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即日起,历时一个月全面检查沈城用人单位支付员工薪水和社会保险办理及缴费情况。 据悉,这次行动检查重点为建筑施工领域、餐饮服务行业等,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时
此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也是监察的重点,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转制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失业保险缴纳情况也纳入了相关部门的重点检查之列。 除薪水支付和社会保障外,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也是本次监察工作的重点,有关部门将主要表现在检查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否依法支付劳动者延长时间的劳动报酬。 对于一些单位的违法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用人单位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市民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333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 根据《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意见》相关规定,沈河、和平、皇姑、铁西、大东、于洪、东陵、苏家屯、新城子各区最低工资标准为360元;沈阳经济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为428元;新民市及辽中、康平、法库三县均为28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