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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强化环评追求源头控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0:03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在上海组织专家召开了轨道交通规划网络环境影响评价的咨询会,这是上海第一个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审查的规划环评。

  不久前,上海市市长韩正要求:“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方面,既要依法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又要防止权力滥用从而引发腐败现象。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和机制。”韩正同时指出:“环境影响评价要加强后续管理,要建立诚信、全面的后
评估体系,一旦查到违规要依法严惩。”

  为此,上海市环保局对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在加强环评审批内部管理方面,建立并完善了3项制度,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定期轮岗制和回避制。并要求做到3个明确:明确项目受理、行政审批、试生产现场检查、竣工验收审查、信访处理、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和要求,责任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内部轮岗和局内岗位交流制度;明确提出回避制度,以确保项目审批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在加强环评市场监管方面,上海市环保局提出建立健全三大责任体系,即环境影响评价责任体系、审批和竣工验收责任体系以及建设单位责任体系。

  同时,上海还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两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强化。一是强化建设项目后评估制度。通过对建设项目开展后评价、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投入运行后的现场执法检查、项目竣工验收、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等手段,检验环境影响评价质量,发现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行后存在的环境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产生环境问题的新、扩、改建项目,查清责任环节,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由于环评单位编制不实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从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要严格追究其责任;对专家审查环评文件确实存在重大失误的,记入专家库;对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违法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要对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责任人追究责任;对由于建设单位未按环评审批要求落实环保措施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建设单位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样,并追究建设单位法人责任。

  二是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抓住上海郊区实施“3个集中”的机遇,抓紧推进规划环评,通过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推进区域环境基础设施优先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及开发区的污染控制,从而增强区域环境宏观控制能力,提高环境管理效能,降低环境监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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