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敢赖税 贱价卖你财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1:37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下月起,《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开始实施。赖着不交税的人,税务机关将对其财产实行拍卖,拍卖不成,可进行变价处理。变价处理无价格下限。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因此前国家没有出台拍卖和变卖的具体程序,税务机关很少将赖税户的财产拍卖、变卖。《办法》的出台将使“强制执法”有了“硬后台”
《办法》规定,如赖税户的财产没有拍卖出去,可直接变卖,变卖价下限是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的三分之二。如变卖不成,扣押财产将被变价处理。两次还没处理掉的,只要有人出钱,被扣押的财产就可以出手。对于价值超过应缴税款且不可分割的财产,税务机关可以整体拍卖。拍卖得来的钱付清相关费用,补上应缴款项后,余下的钱再返还给“赖税户”。但“赖税户”须为所得的这部分拍卖收入纳税。 作者:记者 朱国艳 通讯员 张卫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