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票贩子”再上被告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1:45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合肥市瑶海区隆岗村的原“龙头企业”———安徽红旗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纺公司)副总经理和会计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昨天进行第二审公开审理,没有当庭宣判。去年6月,红纺公司副总经理王德恭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刑事拘留,随后该公司会计姚劲松也被监视居住。2005年2月1日,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以红纺公司、王德恭、姚劲松及其他2人犯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姚劲松还犯有职务侵占罪,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该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王德恭有期徒刑四年
瑶海区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中将“王德恭在公安机关已经掌握该公司虚开增值税法发票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在接受讯问时,对其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实予以承认”,认定为自首情节,是不恰当的。此外检察院还指出法院将姚劲松认定为从犯也是不对的。检察院遂提出抗诉。 (邢婷 本报见习记者 陈瑞) 作者:陈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