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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键词遗弃流浪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1:57 京华时报

  作者: 来源:新 闻 流浪人员被抛送荒野

  2005年1月21日,赣州市崇义县有关部门为整治市容环境,于当天对县城的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实施收容遣送。可是这些人并没有被送往救助站,而是被扔到了邻县的荒郊野外,其中有5人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崇义县民政局承认:“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县里还没设立救助站,所以就按原来一贯的办法做了。各县都是这样送来送去处理的。”(详
见本报6月8日A14版)直评市容不能以弱者生存权为代价

  不知从何时开始,“市容”在某些地方变成了一个足以让弱势群体心惊胆寒的词语。我们看到:在“整治市容”这面光鲜的旗帜下,公共权力对弱势群体权利无情践踏的行为很多。为了整治市容,执法人员驱赶沿街叫卖的小商小贩,没收他们赖以糊口的微薄家当,城市划出一片又一片的“禁讨区”,甚至干脆将“有碍观瞻”者一律清除出管辖领域———江西崇义县民政部门不过是遵循了这种多年来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而已。

  我们生活在一个尊崇“以人为本”价值的社会里,为什么会出现“市容”压倒人命的荒唐情况?这是因为,在某些地方,“市容”已经不仅仅意味着城市环境,还是影响政府官员仕途前景的要素之一。因此,在某些政府官员的价值评判标准体系中,流浪乞丐、精神病人、小商小贩的生存权远不如市容重要。

  毫无疑问,我们都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繁华、整洁、安宁的城市里。但是,在得到美观市容的同时,那些生活无着的弱者首先必须活着。如果美好市容的获得要以弱者的生存权为代价,那么即使站在灯红酒绿的城市街头,每个有良知的人将永远受到负罪感和耻辱感的折磨。摘编自《齐鲁晚报》6月8日文/毛飞求是 救助制度考验行政诚信

  2003年6月22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公布。两年过去了,在一些地区,收容遣送依然我行我素,发生在赣州市崇义县的这起强制遣送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倒春寒”。由此,也使政府的执政诚信面临严峻考验。

  该事件被披露后,崇义县民政局承认了自己的行政过错:“原本是要进行社会救助的,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我们县里还没设立救助站,所以就按原来一贯的办法做了。各县都是这样送来送去处理的。”一席话点出了当前救助制度的待解难题。

  我们不知道,赣州市各县区是否真的是财政紧张到无力筹措救助站的建设资金,还是当地政府害怕耗费财力没有将救助制度提上工作日程。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两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他们对原有“收容遣送办法”的习惯性坚持,已经影响到中央政府的威信。

  在“孙志刚事件”后,中央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并代之以救助管理。这样做不仅在于维护和保障流浪乞讨人员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更主要的还在于推动其他与之相近或相关的制度(如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治安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治水平。但是,这样的美好愿望和执政理想却在执行过程中遭遇种种阻力。一些基层县区两年时间里连个救助站的牌子都没有挂起来,有效的救助管理更是无从谈起。

  当然,救助制度毕竟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如何确认救助对象,实施什么样的救助措施和标准,如何规范救助管理中的工作流程,保证困难县区的财政负担,甚至调动社会和民间的积极性,建立非官方的救助机构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研究和探索。但是,作为地方政府,其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坚决地、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政府既定的方针。

  笔者认为,救助制度的落实与否,正是对行政诚信的一次实际检验。摘编自《中国青年报》6月7日 文/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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