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不能总是让人感到没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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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3:00 新桂网 | ||||||||
新桂网 6月6日晚,广西百色一市民向记者反映称,在百色市东合一路东旦富力房地产售楼部前,竖立着一块蓝底白字的牌子,上面写着9个大字:“假记者和狗不得入内”。这赫然醒目的9个大字,引得过往群众议论纷纷(据《南国早报》6月8日报道)。
报道中说,谁都痛恨黑记者、假记者,但为什么要将之与“狗”字联系在一起呢?竖起这块牌的人并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完全正常,因为他的所以然根本就说不出口。因为他的这块牌子上的字不过是由那句“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克隆过来的而已,而众所周知,那是中国半殖民地时期一句极具辱华色彩的标语。但对“假记者和狗不得入内”这句话公然写在牌子上摆在公众场合,广西记者协会秘书长黄祖江说,这句话实在令新闻同行极不舒服,但在没有查阅相关规定时,对这件事还不好发表任何意见。连记者协会秘书长对此都感到无奈,一般人就算是感到这样的标语再扎眼又能怎么样?是的,任何权利与自由都是相对的。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不得用含有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论来侵犯他人的权利,而这种把某个群体与动物等同的做法明显的有侮辱人格的意思在里边。但你要想查处他似乎还真就很难,因为他牌子上写的是假记者,而不可能有人公然站出来说自己就是假记者的。虽然这令真记者很不舒服,但你也没辙呀,因为人家的牌子上并没提到你呀。笔者认为,这个牌子玩的就是让你没辙的污辱人的文字游戏。虽然你可以把他和历史联系起来,但人家是不可能承认的。而类似这样的打文字“擦边球”的事情还一点也不鲜见。虽然有的未必就是污辱人,但却同样可以做到让你感到不舒服。比方在广告中乱改成语,比方水煮名著,比方拿战斗英雄开涮,甚至把他们编入黄色段子里,比方注册“赵本杉”、“纤腿观音”商标等等。而类似于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我感觉目前好像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这样的事情还绝对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一出紧接着一出。 作者:吴永昌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