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大学生离婚 法庭上重归于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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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3:2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北京电孙女士与在校大学生倪先生3个月前刚刚登记结婚,因认为感情破裂,带着五个月的身孕,到法院提出离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原告孙女士诉被告倪先生离婚一案,经法院调解,原告撤回了起诉。此案是海淀区法院审结的首例在校大学生离婚案。 据法院介绍,原告孙女士诉称,其与被告倪先生在高中时开始恋爱,2005年2月登记结
被告倪先生在审理过程中表示,其与原告刚刚结婚,感情尚未破裂,现女方已怀孕在身,希望与原告重归于好,同时,离婚纠纷已导致他三个月不能回校上课,希望尽快解决纠纷,继续完成学业。 鉴于此案当事人身份特殊,法官首先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告知双方当事人要珍惜夫妻感情,考虑未出生的孩子,慎重对待婚姻问题。经法官的努力,原告孙女士最终同意给被告一次和好的机会,撤回了起诉,被告倪先生也表示会积极改正自己的错误,并尽快回学校上课。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