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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出台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8:2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吕诺)2005年,全国各高校继续大力提倡毕业生树立“国家需要与个人发展相结合”的择业观,积极制定政策,采取各项措施,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行业、到边远省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大连理工大学为鼓励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制定了2005届本科生贷学金减免及就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该校凡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
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的应届毕业生,或自愿到内蒙古、黑龙江、广西、云南、贵州、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等边远省区工作的内地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全部免还校内贷学金,没有贷学金的可申请就业奖学金2000元。

  南开大学新设立了“西部计划”特别奖学金,凡入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每人奖励5000元。志愿者服务西部期满后,报考本校研究生给予总分加10分的奖励;入选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返校后可免试读研究生。

  南京大学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助200元;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本校研究生者,总分控制线降20分、单科控制线降10分录取,在每年的免试推荐研究生计划中划出一定名额用于支持大学生参与西部志愿服务。

  福州大学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福建山区就业的优惠政策。到山区县(市)工作的毕业生,在用人单位许可的条件下可实行合同制管理,户口落在福州;凡在山区县(市)工作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报考本校研究生者,其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享受总分加20分的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免修实践环节学分;已录取为该校研究生、愿意到山区县(市)工作的学生,允许保留2年学籍并免修实践环节学分;学校设立50万元“服务山区奖励基金”,对到山区县(市)服务满1年的贫困学生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用于归还当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完)(责任编辑: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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