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7年被当精神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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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9:4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82岁的赵老太太发现自己竟被所在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当成了精神病,“病史”长达27年!老人一气之下把居委会、东华门街道办事处、时任居委会主任的郭老太太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府井医院告上法庭,要求销毁档案中的记录,并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今天上午8时30分,东城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了此案,老人的小女儿杨女士告诉记者:“昨天是老人的生日,可是老人过得并不舒心。刚得知这件事时,老人气得住进了医院,所以这次我们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承担老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902元
杨女士说,自己是老人的监护人,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一天都没离开过,老人身体一直很健康。2004年2月,杨女士偶然接到了辖区片儿警的电话,问“老太太的病怎么样?还犯病吗?”杨女士觉得不对,一问才知道,母亲居然被居委会登记成了精神病人!老人的子女经过查证,原来1998年3月,居委会郭主任便向东华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了赵老太太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且自1978年5月便患病,中心即建立了精神病防治康复登记表,装入档案。老人这才觉得多年来邻居们异样的目光“不对劲儿”,居委会、派出所经常询问“您身体怎么样?”老人还以为是人们的关心,没想到自己被当成了“疯子”。杨女士说,那张登记表上写明的精神病的鉴定单位是安定医院,自己特意到医院去查病历档案,医院根本就没有老人的病历。 法庭上当场播放了老人的小女儿杨女士与当时填写登记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大夫的谈话录像,陈大夫表示,自己没有见过赵老太太,并承认当时提供这个情况的是当时“挺胖的,好像姓郭”的主任。时任居委会主任、72岁的郭老太太也来到法庭,她说,陈大夫没有明确地说明自己就是信息提供者,而且“挺胖的”“姓郭”都是在原告的提示下作出的模糊认定。“我不知道怎么回事。”说完,就以身体不好为由匆匆离开了法庭。 居委会和街道则认为,录像中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原告的叙述,陈大夫所说的都很模糊。并出示了一张“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的登记卡,上面写明赵老太太“1978年时因工作原因患有癔病,属抑郁型精神障碍”,老人的监护人杨女士也在卡片上签字。王府井医院方面则认为,精神病防治登记只是作为一种“预防”,谁来反映,医生都有登记备案的义务,但确诊要由安定医院鉴定。 究竟赵老太太是否是精神病,居委会和街道等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法院将根据双方证据依法作出最后的判决。王雨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