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原民政局副局长涉嫌贪污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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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09:33 今日安报 | ||||||||
河南报业网-今日安报讯 (记者 赵红旗 通讯 员冯进 今臣) 女副局长对弟弟“百般呵护”,在贪污、挪用的17.5万元公款中,有12.5万元都是为了他。记者昨日获悉,在新密市民政局原副局长王香萍贪污、挪用公款案上诉一案中,郑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王香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新密市民政局在该市城关镇屈嘴村征地筹建公墓,王香萍
2004年12月24日,王香萍被郑州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其他犯罪所得。王香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级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