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食品安全工作两级督察督办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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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09:3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保证我省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前下发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两级督察督办制度》。 食品安全督察督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市(地)的督察督办工作;各市(地)食品安全协调
作者:王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