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签订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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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09:40 河北日报 | ||||||||
在人才交流服务、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紧缺人才培训等10个方面首先开展合作 本报香河6月9日电(记者张淑会)在今天结束的首届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研讨会上,三省市签订《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书》。此举将有助于逐步打破京津冀区域人才开发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最终实现区域内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优势互补、人才政策互认、人才政策互惠,共同提高三省市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
根据该协议,三省市将在继续开展好原有合作项目的基础上,遵循人才资源开发的客观规律,坚持市场主导原则、开放自主原则、互惠共享原则、优势互补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在人才交流服务、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紧缺人才培训、博士后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国际职业资格互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务员互派交流学习、引进国外智力、编制人才开发规划、人事争议仲裁等10个方面首先开展合作。 会议还提出了三省市近期要做的几项工作。一是建立人才开发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就人事人才领域的重大项目合作、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研讨和决策,起草《联席会议章程》等,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二是积极落实协议内容,逐步拓展合作范围,京津冀三省市人事部门坚持处室对口原则,分别采取多种形式,抓紧对协议内容协商制定详细的落实办法,细化合作内容,使协议内容更具有可操作性,此项工作力争在10月底完成。三是梳理三地人事人才政策,开展政策衔接研究,对于有利于人才开发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三地共同协商后,尽快实现互认共享,对不利于三地人才交流、阻碍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的瓶颈开展调研,适时调整,推动三地政策衔接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