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日本擅扩经济海域屡驱台湾渔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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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09:55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6月1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台日经济海域问题,根源为1996年日本依联合国海洋法,单方面制定“有关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从最南端的与那国岛划二百海里经济海域,把台湾、马祖都划到其经济海域。 依照这样的划法,台湾如果从钓鱼岛列屿划二百海里经济海域,日本的琉球也会整个被划进来。
由于日本的划法不合理,台湾和日本曾进行谈判,日本政府虽让步,但仍坚持中线原则处理,但此举造成海域面积就在苏澳外海,渔船只要从苏澳出海,一个多小时就到日本经济海域。 因此,台湾在1998年实施“‘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因为中线原则对台较不利,因此主张衡平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经济海域问题。从1996年到去年为止,台、日进行过十四次渔业谈判,但一直无法达成共识。 日本擅自扩张经济海域后,其海上巡逻舰长期挂着写有“此地是日本的领海要立即退出”的白带警告标语,不时执行驱离渔船任务;台湾渔船不论是捕渔、船只搁浅,还是救难船,都会遭查扣船并罚钱。有时一些无辜的台湾渔船因潮流不慎网具漂进日本经济海域,就被当成贼,连人带船一起扣押,罚款四百三十万日圆,约一百三十万台币,不久前又提高为一千万元日圆,一年所得也不够罚款,致使渔民恐惧感更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