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久霖没钱保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0:4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北京讯 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昨天接受新加坡高法的初庭面审时,被控包括局内人交易、发布虚假声明、伪造文书等15项罪名。而在聆讯后,陈久霖获准以200万元保释候审,但因其无法筹集这笔保金被扣留。6月17日新加坡高法将对陈久霖案进行再次聆讯。 与陈久霖同时被控的还有中航油另外4名高级主管,其中包括中航油董事长荚长斌、董事顾炎飞、李永吉及中航油财务主管林中山。后者面临发布虚假声明和误导性声明等五项控
据了解,除陈久霖的200万元保释金外,其他4名被告的保释额分别为林中山与荚长斌各25万元,顾炎飞和李永吉各12万元。除了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对保释额不表异议之外,陈久霖与财务主管林中山均通过各自律师表示要求法庭减少保释额,但法庭依然维持原有决定。法官准许陈久霖以200万元保释在外,但因其无法筹集这笔保释金而在聆讯后被扣留。 根据控状,去年11月12日,陈久霖曾将一份假的协议书提供给财务主管林中山。那份协议书是分别由他与公司董事长荚长斌代表中国航油与母公司中国航空油料签署的。 控状同时指出,陈久霖从去年8月至11月12日,共十次提供虚假信息,包括在受访时及发布公司的财务报告与文告时,隐瞒了中航油蒙受巨额亏损的实情;去年10月,陈久霖还欺骗Deutsche银行,说是公司将利用配售股票所得购买船只投资,不会有什么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并在明知公司蒙受至少1.8亿美元亏损的情况下促成有关配售协议。《北京青年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