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民警办案实行终身责任制杜绝冤假错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0:56 新华网 | ||||||||
记者在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刚刚结束的加强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局为减少错案的发生和发生错案后易于追查责任,采取了一个新举措:民警执法办案实行终身责任制。 据介绍,从现在起,该市公安机关全面建立民警执法档案。档案采取一案一记的方式,对民警所办的每一件案子从适用法律的情况,到诉讼、上访、赔偿或立功受奖情况,都
与终身责任制相配套,该市公安系统还决定实行公安执法公开制度。除涉密涉私外,公安各执法单位将向社会公开各项执法活动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案件结果、监督途径,增强执法透明度。同时,对那些在执法中能公平公正、依法依据、程序合法、裁处适当,做出成绩的民警,实行立功受奖归属办案人制。(记者 霍仕明 通讯员 王占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