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董事长凭什么自奖2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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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2:09 新桂网 | ||||||||
新桂网靠着一套提案拿到2000多万元的奖励,董事长杨锦兴一边提款,一边不得不应对来自股民的质疑声。6月1日,杨锦兴在公司股东代表大会上报告财物情况时称,他提出的“把沙东的南、北服装城升级改造”提案使公司赢利5亿元,依据公司《干部、职工提案奖励制度》的有关条款,他从中提取了2000多万元作为奖金(据《南国早报》6月9日报道)。 消息一经传出,引来众多质疑,董事长有经营管理公司的义务,上述提案属于正常的
面对质疑,尽管这位董事长振振有词,但他讲的都不过是歪理而已,或者说这不过是用自己制造的公司在制度上的漏洞来为自己拿钱作证明而已。咱们搞不太明白公司内部的一些事情,但可以通过一些不太恰当的比喻来说明问题。如果按照这位董事长的逻辑,信息产业部、铁道部等的部长们是否也可以合理利用职权给自己提奖? 事实上,尽管这家公司有《干部、职工提案奖励制度》,但这一制度本身就有问题,怎么能允许公司的经营者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呢?要知道,他们不但有决策权,而且他们还占有明显的信息优势,这不是明显的自己给自己谋福利吗?如果可以这样的话,我们国家的各种各样的奖项不就都是省市长们的了吗?最起码全国劳模可以被他们全包了吧? 退一步来说,就算这位董事长有获得奖励的权利,但在奖励过程中他也明显的利用了职权。不说自己主持几十个人的会议就轻易奖了自己2000多万是否符合程序了,他在给自己奖励的基数上就大大地做了手脚。报道中说,2003年、2004年有利集团获得的近5亿元收入中,有4亿元是商户的“赞助费”。赞助费一次缴清,这意味着有利集团今后的收入中将少去这一块,而只有几千万元的租金。不说收取“赞助费”是怎么回事了,就说把赞助费当成公司的利润这一点吧,他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这位董事长应该是位聪明人,他不但一步一个脚印地为自己的得奖设计了各种各样的“合法程序”,而且这样的事情就算最后出了问题的话,和一般意义上的贪污腐败也挂不上多少勾的,一句“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制度”可能就把什么都化解了。黑龙江杨凤霞 作者:杨凤霞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