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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零工买社保 政府给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4: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姚长寿)昨日,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城乡充分就业的意见》的7个配套文件正式出台。这7个配套文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部门研究制定,内容涉及城乡劳动力培训、职业介绍、灵活就业、再就业援助、青年见习、社保补贴及补贴资金管理等的配套办法。7个配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成都市城乡就业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就业工作进一步深化。

  这7个配套文件分别为:《就业培训申报及补贴实施细则》《职业介绍补贴实施细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实施细则》《青年职业见习实施细则》《公益性岗位申报调配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我市城乡充分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为了保证这些补贴的顺利兑现,成都市财政局每年预计将投入资金上亿元,补贴涉及近30万人。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规定,成都市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就业方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小时工、保姆、临时摊贩、陪护工及其他各类零星独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这一规定将进一步降低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门槛。凡成都市灵活就业已参加社保的城镇人员均可申请该项补贴。成都市将有约4.2万人享受到这项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每月的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7.5%)×40%(残疾人为60%),补贴时间最长为3年。按成都市200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可申请的社保补贴约为134元(1218.16元×27.5%×40%)(1218.16元为我市200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文件中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没有在任何组织中就业、也没有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在社区内从事社区服务性工作的成都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要申请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就业登记,确认其就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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