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宅区改造经费各区自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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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5:0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元龙)昨日,本报报道“两年内旧宅区变身花园小区”后,不少读者来电询问更具体的政策和措施。记者昨日采访了市人居办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改造范围为成都市内的9个城区。这些旧住宅区包括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单位自管房、房管所直管公房、商品房等房屋。本月30日前,各区将确定承担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的主体,启动改造。改造经费将由各区政府自己筹集,相当一部分将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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