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犯庭上坦白新罪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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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5:4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昨天,用暴力手段参与抢劫16起、抢劫财物共计价值57万余元的闵应柏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记者了解到,依据其暴力犯罪的严重性,闵应柏的死刑应立即执行。但在第一次开庭时,闵应柏突然坦白还有遗漏罪行,最终被减轻处罚。 今年33岁的闵应柏在去年1月21日被逮捕,检方指控他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今年初一
据了解,闵应柏的作案手段比较恶劣,他每次都和同伙携带铁棍等工具,到加油站、村委会、工厂的值班室,或者到居民家中,对值班人员和居民进行殴打,然后抢劫财物。他先后采用暴力手段参与抢劫16起,抢劫款物共计价值57万余元;参与盗窃一起,盗窃款物共计价值5900余元。单喜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