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标志”被滥用“奥运男宝”要挨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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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9:4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奥组委法律事务部有关负责人昨天通报了一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案件。 日前,海淀区小南庄街边的一家小卖部挂起“奥运男宝”的招牌销售壮阳药。海淀工商分局随即展开调查。
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说,“奥运男宝”侵权事实很明显,应当受到处罚。 作者:李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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