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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立房价披露制度 新建商品房价每季度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1:02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谢炜)作为对房地产价格宏观调控政策的一部分,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的重要环节———房地产价格信息披露制度已正式建立,并将于7月首次正式向社会公布北京房地产交易价格信息。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建委城建研究中心获悉的。

  市建委城建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建委近日已着手编制本市商品房现房、二手商品住房及新建办公、商业用房交易市场价格的信息,全面建立了北京市房屋交易市场价格信
息披露制度。

  按照计划,建委将于今年7月首次正式向社会发布上半年的房屋交易市场价格信息。该负责人介绍,披露的信息将包括住宅、办公和商业用房的预售交易市场价格、现房市场价格,以及各行政区域和典型区域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二手商品住房买卖指导价格等。据介绍,今后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市场价格暂定每季度发布一次;存量住房交易市场价格,新建商品房办公、商业用房交易市场价格暂定每半年发布一次。

  该负责人说,届时这些信息将通过《北京市新建商品房交易市场价格手册》、《北京市存量住房交易市场价格手册》公开发行,并通过北京建设网(.cn)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为建立这套制度,市建委已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本月开始,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所办理的增量商品房现售转移登记、存量住房转移登记的实际成交数据信息按月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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