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坦白旧罪获缓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3:30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外地来京人员闵应柏在京连续暴力抢劫16起。昨天,在市一中院,本应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的闵应柏获得了死缓的减轻处罚,因为他在开庭时主动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今年33岁的闵应柏自1999年来京后抢劫作案16起。今年年初,闵应柏在出庭受审时交待了一起自己伙同他人抢劫路人巨额现金的事实。法院当即休庭后进行调查。 法庭审理认定,闵应柏罪行极其严重,本应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但考虑到闵应柏主动坦白了自己的罪行,所以对其减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