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警察枪法太差误杀同行 天水市公安局赔偿2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3:51 三秦都市报

  2002年6月8日,天水警方在平凉市设伏抓捕销售赃车嫌疑人时,因张家川县公安局侦查员张进勇枪法太“臭”,射击车轮胎时竟误将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公安局警察陈·宝勒德巴根打死,酿成震惊全国的血案。6月9日,记者从天水市公安局了解到,天水市公安局已经向天水市政府提交了拨款报告,要求为警察的“臭枪”赔偿。

  6月9日下午,陈·宝勒德巴根的代理律师、甘肃昱晟律师事务所周雄佩律师告诉记者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已作出赔偿决定,由天水市公安局和张家川县公安局共同赔偿陈·宝勒德巴根的亲属有关损失29万余元,但是该局迟迟没有回应。

  陈·宝勒德巴根的哥哥告诉记者,陈·宝勒德巴根出事后,其妻子精神恍惚,3年没有上班。其母亲已经70多岁,经常有病,没有钱治疗,家里还留有一个年幼的孩子,上学都存在问题,目前生活非常困难.该案件能否顺利执行,将直接影响陈·宝勒德巴根一家老小的生活。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天水市公安局局长张学民,他说,该局最近已向天水市政府提交了拨款报告,要求市政府拨款履行赔偿义务。据《兰州晨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