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枪法太差误杀同行 天水市公安局赔偿29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3:51 三秦都市报 | ||||||||
2002年6月8日,天水警方在平凉市设伏抓捕销售赃车嫌疑人时,因张家川县公安局侦查员张进勇枪法太“臭”,射击车轮胎时竟误将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公安局警察陈·宝勒德巴根打死,酿成震惊全国的血案。6月9日,记者从天水市公安局了解到,天水市公安局已经向天水市政府提交了拨款报告,要求为警察的“臭枪”赔偿。 6月9日下午,陈·宝勒德巴根的代理律师、甘肃昱晟律师事务所周雄佩律师告诉记者
陈·宝勒德巴根的哥哥告诉记者,陈·宝勒德巴根出事后,其妻子精神恍惚,3年没有上班。其母亲已经70多岁,经常有病,没有钱治疗,家里还留有一个年幼的孩子,上学都存在问题,目前生活非常困难.该案件能否顺利执行,将直接影响陈·宝勒德巴根一家老小的生活。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天水市公安局局长张学民,他说,该局最近已向天水市政府提交了拨款报告,要求市政府拨款履行赔偿义务。据《兰州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