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公安局长如拒绝接待信访者将被撤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6:1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省公宣记者覃丹) “今天会议结束后,仍然以种种理由不亲自接待群众信访的公安局一把手,查证属实就下课;对待上访群众态度‘冷、硬、横、推’的民警查证属实就下岗。”昨(10)日上午,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在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电视电话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不在于解释而在于解决
曾省权说,大接访活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基本做到了由一把手面对面、“零距离”地接待上访群众,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但由于有的地方没有坚持一把手接待上访群众、组织力量查破案件不力等原因,截至6月9日,全省公安机关受理的群众信访问题中,要求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和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达1166件,而目前仅侦破100起。 “检验大接访工作的成效如何,不是看你解释了多少问题,而是看你解决了多少问题。”曾省权希望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落实各地公安机关一把手的责任,确保“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导致上访问题没有明显减少、挂牌督办案件的上访群众仍不满意、继续上访的县(市、区)公安(分)局长要下课,对工作不负责任,对上访群众态度生硬的公安民警要下岗;所属的市、州公安局长也要做出深刻检讨;对发现队伍存在重大问题还推诿塞责、处置不力的班子和主要领导,将按照组织纪律,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逗硬奖惩。 将挑选典型案件听证 曾省权说,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案件,既要充分尊重历史,又要客观考虑现实,对于经过依法协调解决、但当事人仍不停访息诉的信访案件,公安部门将挑选1-2起典型性案件,采取公开听证的办法进行处理,提高案件处理的权威性。对于个别无理取闹、无端要求甚至采取违法犯罪行为以达到个人目的的,将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依法处理。 数字播报 全省公安机关从5月18日起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截至6月9日,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信访事项5787件(其中公安机关管辖的5317起),当场解决问题1683起,信访人表示停访息诉1030起,退还、赔补偿群众经济损失68.4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