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人就业最高奖励职介所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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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6:1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充分就业政策解读二 早报讯(记者陈筱丽实习生张雅婕) 为持有《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失地农民、持有求职登记证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提供免费职介服务,职介所可获得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最高200元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职业介绍补贴实施细则》对此做出详细规定:介绍成功就业的,按每人200元以下给予补贴。未成功就业的,按每人20元以下给予建档费补贴。 出具下列材料之一视为成功就业:劳动合同、劳动协议、用人单位上月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缴费凭单、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社区就业服务证书。 申报资料一样都不能少 经市及市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介机构,按季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职介补贴;经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介机构,按季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职介补贴。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季向市残联申请职介补贴;区(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季向所在地残联申请职介补贴。 申请职介补贴需报送的资料包括:免费介绍人员名单;每个免费职介人员的身份证;每个免费职介人员的《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包括《成都市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或残疾人员的《残疾人证》、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证。 骗取补贴取消申请资格 职介机构应将免费职介的对象、项目和办理程序在职介场所进行公示。如发现职介机构有应免未免或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立即通知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残联组织。除要求职介机构退回已领取的补贴外,还可暂停或取消其继续申请职介补贴的资格。 | ||||||||